电话:010-80493385
电话:021-39979013
电话:022-26736858
电话:028-85597075
电话:023-67894132
电话:020-62789366
电话:020-86657363
电话:0515-6283160,6282760
电话:0791-3865558
根据食药监办[2008]76号文件要求,我公司于冰和张辛庭于2008年6月13赴浙江宁波参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为期4天的药品电子监管培训。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利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不断提高监管的水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在去年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逐步实施药品“电子身份证”监管制度。根据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分类、分批对药品实施电子监管。国家局制定公布《入网药品目录》,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入网药品目录》,并统一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凡生产、经营《入网药品目录》中产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加入药品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中的品种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2008年首批《入网药品目录》品种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我公司盐酸曲马多缓释片、注射用盐酸曲马多、阿普唑仑片、地西泮片四个文号的产品列在其中。
2008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实时监控;将目录中已批准注册的药品生产、经营纳入实时监控,这些重点药品在上市前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监管码。这就是药品的电子标签,也是药品的身份证。对于列入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要求于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赋码入网,上述重点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培训中,于冰和张辛庭还观看了已经实施了相关生产线改造的药品生产企业现场视频,咨询了相关设备的参数,对如何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了直观了解,为下一步我公司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