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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山东讯“滕州市部分医疗单位使用假冒伪劣氧气。”滕州市人大常委会接到举报后,将此信息转到滕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经过调查,这一案件近日得到查处。
收到举报后,滕州市药监局立即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使用医用氧气的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市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禁止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医用氧气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医疗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市药监局把原有的四个执法队合为一体,集中人员和时间,冒着酷暑,加班加点,彻底清查医用氧进货渠道和生产厂家。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用氧单位44家,查封氧气49瓶,货值1840元。对氧气供应站出售的不合格氧气进行了全部封存。据查,该氧气供应站自2002年以来,共销售7531瓶氧气,货值总额249148元。检验报告显示,在查获的假劣氧气瓶中氧气含量仅为21%,与空气含氧量相同。在全市性的拉网式突击检查中,现已立案26起。该市药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顶住压力,严厉打击出售和使用假冒氧气的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