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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为了使广大员工更好地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知识和范围,增强安全生产意识,6月14日,我公司专门邀请开发区安全生产局副局长范世庭来我公司讲解《安全生产法》方面的知识。
范局长从五个方面为我们详细讲解了《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二、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四、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几项责任?五、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与管理。
范局长指出,《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更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范局长强调,企业用人要坚持“三级教育”制度,即:一是入厂教育;二是车间教育;三是班级教育;避免“三违”行为,即: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安全工作要做到“四个亲自”,即:一是对安全知识亲自学习,二是亲自查阅有关资料,三是要安全文件亲自传达,四是安全要亲自检查部署;“三勤”,即:一要腿勤,到车间走一走、看一看,二要口勤,看到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三要手勤,把看到的记下来,落实整改责任。
范局长在讲解的过程中还穿插了很多安全生产事故的实例,这些惨痛的教训,让我们听后深受启发,使我们深刻认真到安全生产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