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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省、市、区文明委领导一行共8人对我公司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乌志鸿等公司领导接待了检查组一行。
在我公司精神文明领导小组的陪同下,检查组对公司的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巡查,在公司展厅听取了乌志鸿书记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情况汇报。乌书记从利君集团多年来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在“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学习风气浓厚、严格遵纪守法”,“开展创卫活动、环保工作达标”,“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实绩显著”等六方面作了重点介绍。张弘副总对厂区、社区绿化工作等方面作了补充。检查组一行还认真观看了由党委宣传部制做的题为“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和谐利君”的电视专题片,翻阅了创建工作的30多本资料档案。
莲湖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杨兵在座谈会上说,利君集团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用六句话可以概括:“领导高度重视,创建目标明确,创建形式多样,创建工作认真,创建成效明显,创建资料齐全”,同意推荐利君集团申报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省文明委沙国臻处长在最后讲话中对利君文明建设的创建成效从班子、品牌、贡献、稳定、环境等五个方面予以充分肯定,并在提高认识、思想道德、诚信建设、示范作用等四方面对利君寄予勉励。